关于表彰2017届优秀毕业生的决定
作者:admin 时间:2017-06-28 点击数:
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做好2017年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》和《我和我爸的十七岁学生奖励实施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经民主评议、各学院推荐,公示无异议后,学校将“省级优秀毕业生”推荐名单、相关资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,并得到批复;“校级优秀毕业生”名单在学校公示,无异议。现授予丁蕾等16名同学2017届“省级优秀毕业生”荣誉称号;授予隋智帆等31名同学2017届“校级优秀毕业生”荣誉称号,并予以表彰。
省级优秀毕业生(16人)
甘申玉 姜倩倩 丁 蕾 潘亚鑫 林水文 颜丙梅 薛 允
王 瑞 徐晓童 胡钧雅 卢现阁 申 艺 韩汝洁 孟 璐
程煜琳 贾清文
校级优秀毕业生(31人)
蔡 萍 于 阳 丁晓娇 隋智帆 毕崇洋 张 悦 巴真真
常乐乐 卢晓梅 卢 策 陈菲菲 高 硕 穆亚琳 彭亚妮
周喜虹 陈 倩 隋 玥 刘翔宇 蔡凤仪 杜瑞华 张录宁
鲁聪聪 李 静 王喻霞 李冰心 王海锋 王倩倩 杨小兰
王玉娇 刘 杨 刘琳晓宇
希望获奖的同学们珍惜荣誉、再接再厉,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。希望广大同学以获奖同学为榜样,刻苦学习,积极进取,早日成为信念执著、品德优良、知识丰富、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人才,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积极贡献。